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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2 18:10 来源: 作者:

根据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5〕57号)精神,现就招聘计划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部分招考岗位计划

依据市教发〔2017〕57号文件精神和《西安市2016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公告》中“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削减、取消或者调剂该岗位招聘计划”的规定,经请示省特岗办同意,市特岗办研究决定:

1.取消蓝田县“山区中心学校特殊教育”和“山区中心学校信息技术”2个岗位招聘计划;

2.将取消的2个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从高到低增加到相应学段招聘岗位。

3.其他岗位招聘计划不变(具体见附件)。

特此通知,望广大应聘人员周知。

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现将资格审核通过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附件2)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2日-6月7日,请广大考生和社会人员予以监督。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请举报,举报电话:

蓝田县特岗办电话:029-82732337

周至县特岗办电话:029-87151251

西安市特岗办电话:029-86787710

附件:西安市蓝田县招聘计划调剂一览表

西安市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