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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2014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4-06-10 11:02 来源: 作者: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为县域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站)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20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7名;中医学专业5名;护理学专业2名;中药学专业1名;药学专业3名;医学检验学专业2名。具体招聘时可根据应聘报名情况,对空缺岗位专业适当调剂。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洛川籍毕业生优先。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报名时限及要求

1、报名时间: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从6月10日开始至6月30日下午6点结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赴高等院校、招聘会现场组织应聘人员报名,应聘人员也可直接到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生局人劳股)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亲笔书写的个人简历1份、毕业生推荐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籍档案。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亲笔书写的个人简历1份、毕业生推荐表1份、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必须出具所在学校的证明,证明须注明学习方式、所学专业、学历及毕业时间。

五、聘用人员服务期限及待遇

聘用人员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应聘医疗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0911-8380565

13571103468

洛川县2014年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

医学类本科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