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试行促进大学生在西安就业创业的意见》和《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西安高校DE类人才直通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自愿原则,将继续在西安高校2021届毕业生中认定D、E类人才,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已经与西安单位签约或有意向与西安单位签约的2021届博士、硕士、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认定类别
博士毕业生认定为D类人才,硕士及本科毕业生认定为E类人才。
三、认定程序
1.请有认定意向的2021届毕业生于6月21日前填写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并交到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统一初审并填写西安高校应届毕业生D、E类人才认定汇总表(见附件2)
2.招生就业处审查申请表后,交由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
3.经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将为通过审核的应届毕业生发放《西安高校应届毕业生D、E类人才认定表》,届时需申请人携带本人1寸免冠照片至招生就业处就业办公室领取。认定表发放时间约为7月上旬,具体日期待人社局确定后详细通知。
四、相关说明
1.参照《西安市人才安居实施细则》,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D类人才(可申请政府人才公寓、人才公租房、租赁补贴方式保障)、E类人才(可申请人才公租房)。D类人才1000元/月(财政承担8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200元/月),最高补贴3年;E类人才3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2.具体安居补贴需持《西安高校应届毕业生D、E类人才认定表》另行到市房管局官网申请。
3.各学院请于6月23日将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汇总表及已经就业的学生的就业证明材料报招生就业处。本次D、E类人才认定是在应届毕业生中开展的认定工作,认定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招生就业处占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29-68084668。
附件1:西安高校应届毕业生DE类人才认定申请表
附件2:西安高校应届毕业生DE类人才认定汇总表
招生就业处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