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支持众创空间发展众创空间改造最高补助200万元
信息来源:西安日报
从市科技局获悉,今年我市将大力支持本地众创空间建设和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机构来我市创办众创空间,对于通过考核的市级众创空间(含创业空间、创客空间、众创服务空间)进行奖励和补助,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众创机构在我市创办众创空间的,按“一事一议”予以重点支持。
名牌机构落户我市予以重点支持
对创业空间,当年及上年度开展物理空间改造发生的费用,改造成本在500元/平方米以内的,按50%予以补助;500—1000元/平方米部分,按30%予以补助,每个众创空间累计改造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对创客空间、创业服务空间开展物理空间改造发生的费用,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助支持。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众创机构在我市创办众创空间的,按“一事一议”予以重点支持。
众创空间企业有补助支持
对入驻市级众创空间(创业空间)的创业企业、团队和创客予以空间使用费(包含物理空间,水、电、气、暖、宽带等公共设施使用费)补助,第一年按空间使用费的50%、单户最高3万元,第二年按空间使用费的30%、单户最高2万元的补助支持,单户企业最高补助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对入驻市级众创空间(创业空间)的创业投资、创业辅导、技术支持等服务机构,给予同等标准的空间使用费补助。众创空间使用费原则上不应高于周边其他空间平均使用费水平,其中物理空间使用费补助基数最高不超过40元/平方米·月,公共设施使用费补助基数最高为20元/平方米·月(按空间使用面积);基于互联网的众创空间,空间使用费补助以其实际缴纳带宽资费的50%作为补助基数。对众创空间(创业空间)内创业企业招用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市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的人才,按照当年西安市社会平均工资,予以两年全额社保补贴。
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
对市级众创空间内公共技术平台实施的提升服务能力与新建项目,按其软硬件设备、服务设施购置等费用的30%,予以最高100万元的补助支持。对众创空间内众创服务机构参加创业导师、战略规划师、技术经纪人、知识产权工程师等培训的人员,给予培训费用30%、每人最高5000元、单个机构最高2万元的补助。对众创空间开展的创业孵化服务,按其服务绩效予以奖补支持,创业空间按其当年毕业企业新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情况,给予每新增一户2万元,最高30万元奖励;创客空间,按其新增注册成立企业情况,给予每新增一户5000元,最高10万元的奖励;创业服务空间,按其为企业实现融资额的千分之一,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支持众创空间和其他服务机构,围绕全市众创空间发展的共性服务需求,组织开展全市性的创业辅导与培训、投融资对接、创业论坛等重大活动。对市级相关部门组织举办的创业服务活动,通过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予以经费保障;对社会化机构自主开展、服务成效显著、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创业服务活动,给予一定比例的后补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