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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6-05-05 07:59 来源: 作者: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经进入公示和备案阶段。经过面试、体检和考察,有部分职位出现空缺,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条件

参加2016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且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原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调剂。调剂时,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报考人员作答为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

(二)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三)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四)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已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二、调剂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职位查询

即日起,考生可以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调剂职位、调剂人数、考试类别、资格条件、招录机关联系方式等。

(二)提交申请

2016年5月4日8:00至5月6日18:00期间,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调剂网页(http://bm.scs.gov.cn/sectj2016),填报申请调剂的相关信息。考生对调剂职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联系方式见招考简章。报名期间,考生遇有技术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10-84234359。在提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考生可以改变申请调剂的职位。

非网上报名的考生,如果符合调剂条件,可以与拟申请调剂的招录机关联系参加调剂,在2016年5月6日18:00前提交书面材料供招录机关审核。

(三)资格审查

2016年5月7日8:00至9日18:00,招录机关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报考本机关(单位)的调剂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成绩排序。审查合格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到面试比例后,不再对其他人员做资格审查。

三、查询调剂结果

调剂结束后,将形成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统一公布。2016年5月10日之后,考生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调剂结果。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