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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04 12:33 来源: 作者:

各院系:

为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我校毕业生就业影响,切实保障毕业生身体健康和就业权益,招生就业处将采取多项具体措施,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保障

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梦翔

副组长:邱小刚

成 员:张洋阳 王甲志 尚治国 刘旭 赵双勇 冉亚周 张宪 李晨

各院系要成立疫情防控就业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系防控期间的就业工作的组织安排和就业状况的跟踪。

二、多措并举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

1.暂停现场招聘活动。原定春节假期后开展的现场招聘活动一律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2.推行线上招聘方式。利用新媒体手段,开展网络视频招聘会,帮助学生不出门完成网上投递简历及面试。同时,将各类招聘信息通过就业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及微信群、QQ群及时传递给毕业生,减少毕业生外出奔波的风险。

3.做好就业信息统计工作。各院系通知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单位后及时在学校就业管理系统填报准确的就业信息,方便学校及各院系及时掌握毕业生就业状况。同时各院系要做好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随时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每月28日上报本院系毕业生就业数据。

4.提供精细化就业指导。各院系,各毕业班辅导员要及时关注毕业生就业情况及毕业生思想动态,及时掌握学生求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为学生提供精细化的就业指导,尤其关注困难毕业生群体的就业问题及心理状况,鼓励毕业生增强就业信心,积极主动就业。

5.启动应急响应服务机制。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学生未接到学校正式开学通知之前不得提前返校,毕业生如确需办理公务员面试推荐表、政审函、三方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等盖章服务,请事先与就业中心相关负责老师联系,通过网络、快递等方式办理;如非必要、非紧急事务,毕业生应向相关单位做好解释工作,待学校正式开学后办理。

6.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要按照属地政府要求,减少或取消出行安排,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如确需出行,要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的预防指南,科学防护,保证个人出行安全。外出期间如有发热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请立即到当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将就诊结果及时报告毕业生所在学院。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各院系要充分认识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主动谋划并积极开展就业工作,确保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

2.各院系要充分利用微信、QQ等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并及时将学校就业工作相关安排通过微信、QQ传递给每一个毕业生,确保信息通畅。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0年2月4日